專利申請遞交之后,有些企業和申請人會因為運營上的問題而需要對專利的發明人進行變更。那么這時候還能否進行變更?具體該準備哪些材料呢?
01發明人能不能更改?
能。發明人變更屬于專利著錄項目變更中的一種情況,所以不僅發明人可以變更,專利著錄項目中的內容都可以變更。
02如何變更發明人?
需要由當事人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并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03變更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不同的變更原因對應不同的變更方法,常見的有以下幾種變更:
1.因發明人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因發明人姓名書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后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其中應注明變更原因,并聲明已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確認變更后的發明人是對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全體人員。
4.因發明人資格糾紛提出變更請求的:
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解解決的,應當提交該部門出具的調解書;
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對一審法院的判決,收到判決書后,審查員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確認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內未答復或者明確不上訴的,應當依據此判決書予以變更;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上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仲裁機構調解或者裁決確定的,應當提交仲裁調解書或者仲裁裁決書。
5.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發明人聲明。
04變更什么時候生效?
發明人變更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