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中國每年都有數萬件專利失效,如此數量龐大的失效專利是如何產生的呢?什么叫失效專利?失效專利可以恢復嗎?
01失效專利
目前,失效專利存在多種定義,尚未形成統一的概念。英國知識產權局的英文提法是“Patents Not in Force”,意為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的專利。我國知識產權局在其發布年度專利資料中,對專利的“有效性”注釋為“報告期末處于專利權維持狀態的案卷數量”。因此,結合以上兩種解釋以及實際應用的方便,失效專利解釋為廣泛的“不在法律保護范圍的專利”較為合適。
02專利是如何失效的呢?
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在申請前環節,因為放棄、申請終止等原因造成專利失效。其次,在審查環節,因為駁回、撤回、避免重復授權等原因造成專利失效。最后,在授權后環節,因為未繳年費、期限屆滿、權力終止等原因造成專利失效。
03專利失效了還可以再申請一次嗎?
從專利法上說,失效專利屬于現有技術,無法申請專利。對于已經失效的專利,不受專利法的保護,且專利權已經向社會公開,所以如果再重新提交申請不具備專利申請要求中的新穎性,重新提交不能獲得專利權授權。
關于專利權過期能否重新申請的問題,相關解釋如下:
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顯然如果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過期了,再次申請,就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新穎性和創造性,最直白的話就是,已有的技術是不能申請專利了;
對于外觀設計專利權過期了,也不能繼續申請獲取保護,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需要滿足《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即申請的外觀設計不能是現有設計。
04失效專利還可以恢復嗎?
某些情況下是可以恢復專利有效的。
第一種,因為未繳年費而導致的失效專利。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補救的,但是前提是還沒有超過《專利法》的規定期限。
1.過期1個月之內
專利權人在未按期限繳納年費或繳納不足時,有1個月的延緩繳納期,在延緩期內及時補繳年費,不需要額外繳納滯納金。
2.過期2-6個月
超過1個月未繳納專利年費的,將會收到專利行政部分發出的《繳費通知書》,通知書中會仔細列出專利權人理應繳納的所有費用,包括年費、滯納金等。對于滯納金,專利過期未繳納年費2-6個月,分別需要繳納當年全年年費的5%、10%、15%、20%、25%作為滯納金。
3.超過6個月
超過6個月未繳納專利年費的,將會收到一份《專利權終止通知書》,但專利權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專利權。此時專利權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書2個月內,按時繳納專利年費、25%的滯納金、1000元專利權恢復費,即可遞交恢復權利申請。
第二種,因為無效而導致的失效專利。
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后,如果想要恢復專利,那么只能在3個月內向相關法律機關提起上訴,主張恢復自己的專利權。
第三種,因為駁回而導致的失效專利。
專利的駁回是由審查員獨立做出的行政決定,如果認為審查員的決定有誤的,可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起復審,復審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